为了加强学院班集体建设,进一步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,鼓励学生共同前进,促进学校良好校风的形成和发展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适用范围:
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全日制班级。
二、评选条件及比例:
(一)有明确的奋斗目标
班级能根据学校工作的要求和班级实际情况确定“班风”,并不断地提标(包括远期、中期、近期目标),一个目标实现后再提出新的目标,这些目标的能清晰地显示出班级前进的轨迹。绝大多数学生的认识、情感、意志和行为应与集体”要求统一,并为集体目标而努力。
(二)有较强的班干部队伍
班委会组织健全,分工明确,干部有一定的群众基础,能得到大多数学生的拥护,班干部有较强的管理能力,能在辅导员的指导下,定期研究工作,制定计划,组织实施,各方面以身作则,起带头作用,工作总结、活动记录齐全。
(三)学生文明守纪
学生知书达礼,文明守纪,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,具有较好的行为习惯、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。除努力学好规定的课程外,还积极参加课外活动,发展智力,培养创造能力。
(四)具有良好的班风
班级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。具有健康的舆论,是非分明。同学团结向上,勤奋好学,互相帮助,刻苦锻炼,热爱劳动,尊敬师长,老师在和不在基本做到一样,好人好事较多,学生生活在这个集体中感到自豪,班级内无受处分的学生。
(五)环境整洁、优美
班级经常保持整齐清洁,窗明几净,玻璃、课桌椅保护完好。报纸、图书、表册管得井井有条,对班级的卫生包干区,能按学校的规定认真打扫,在学校的历次卫生检查评比中,成绩优良。
(六)各项工作能较好安排
班级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取得一定的成绩,大多数学生的学习成须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高,合格率一般应在90%以上,体育锻炼出勤率高,达标举任校平均水平以上。按规定记载好“班级日志”。
(七)辅导员、辅导员工作好
辅导员、辅导员热爱学生,有较强的事业心,基本做到三到位(学生晚自习时到场、大扫除到场、全校性活动到场)。能用教育科学理论指导工作,为人师表,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、纪律教育,全面关心学生成长,作好学生转化工作。善于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,实施民主管理,积累资料,总结经验,能团结任课教师一起创建文明应缴表册、材料无缺缴。
三、评定时间:
每年九月份评定一次。
四、评定程序
(一)按《河南女子职业学院班级管理评价办法》《河南女子职业学院辅导员评价办法》计算出各班得分并予以公布;
(二)有关教职工、有关部门分别打分;
(三)班级总得分=班级评价评分×80%+辅导员评价评分×20%;
(四)先进班集体由符合条件的班级申请,系推荐,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,学校审批。
五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“先进班集体”的评定:
1.班级学生中有违纪并受学校纪律处分现象发生;
2.不参与学校织的各项活动及公益劳动;
3.班级学生学习成绩差(与同类班级相比);
4.不完成有关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。
六、表彰及奖励:
“先进班级体”的获得者,学校将颁发奖状和通报表扬。
七、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党委学生工作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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